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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编辑:周苗苗 时间:2022-08-28点击数:

为提高我校科普基地工作管理水平,强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科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增强科普工作的服务意识,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建设

健全、完善科普组织。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相关学院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科普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与职责。相关学院负责科普基地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落实科普工作和科普活动。

二、制度建设

实施科普工作和科普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相关学院需统一规范、完善科普活动台帐、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完善各类科普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整理科普活动的材料。

三、队伍建设

组建科普教育志愿者的队伍。建立一支由专家顾问团、专职科普人员、兼职科普人员、讲解员、志愿者组成的科普队伍。

四、完善科普设施

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场地、设备等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设计和制作科普宣传片、宣传资料和宣传品,丰富科普宣传手段。设置科普宣传栏,定期更换科普宣传内容。

五、科普教育活动内容

1.科普教育基地对外开放时间:以各学院公布时间为准。科普教育基地全年对外开放时间不少于50天。

2.加大科普基地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大市民参与科普活动。定期组织科普志愿者深入学校、班级、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讲座;鼓励市区中小学学生到基地参观,进行科普教育,对参观者发放宣传册。在校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学普及教育宣传、比赛等活动。

3.学校保卫处负责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活动过程的安全保卫和疫情防控工作。

六、 科普经费投入

将科普活动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用于科普推广。以科普设施建设、科研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上级科普经费投入。

安徽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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