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周苗苗 时间:2025-04-17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改秘〔20257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本省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有关单位(机构),符合《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均可申请省科普基地认定。

二、推荐名额

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推荐本单位1个申报名额。

三、认定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于5月8日前在“科技大脑”中完成推荐单位意见填写。

2.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科普基地认定评审工作,并随机进行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技厅授予“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资格并授牌,认定有效期5年。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须按照《办法》第九条有关要求准备以下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1.《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2.以附件形式提供申报单位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和仪器设备有关材料、近三年从事各类科普工作或开展科普活动的活动记录和照片材料、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材料。

 3.请于4月2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1份至文典楼A419办公室,“申报单位意见”栏请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章。待学校审核确定后,通过登录系统填报。(科普基地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科学普及”,选择“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5年4月16日08:00,材料填报(包括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5月6日17:00,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5月8日17:00。)

五、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承担推荐主体责任,对推荐的单位须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实地考察,做到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苗苗

电话:0553-5910993

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17日

(编辑:周苗苗 预审:耿保友 终审:耿保友)


安徽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通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524室

电话:0553-5910286